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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律师公证证明文书范围
来源: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 时间:2007-12-21 17:53:04 标签:
委托公证人律师的服务范围


·个人之证明类别

证明身份,包括国籍、护照资料、身份证资料、出生证明、结婚证明等;

证明为物业之登记业主或企业之东主、股东或董事;及

证明收入,银行资信,经济情况,书面单据,已签订之经济合同、购房协议、贷款协议,担保合同及其它

有关个人之资料等

·企业证明书类别

证明有限公司情况,包括注册地址、注册编号、股东、董事、议决书、注册资本等资料;

证明无限公司中独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、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;及

提供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,会计报告,银行资信,拥有物业证明,按揭状况,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

及其它有关企业之资料等。

·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

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,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,由受托人在 国内处理事务。

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,应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公证文件:

企业登记注册证明

授权委托书

法人代表证明

公司章程

董事会决议

企业年检表

企业纳税单

·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

个人及企业证明书 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,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

,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。


·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

买卖、租赁、按揭国内房地产、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;


·在国内成立办事处

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、合作经营企业合同、补偿贸易合同、货物买卖合同、借款合同、

融资租赁合同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、房产买卖、租赁合同、工程承包、企业承包合同等;

参加国际招标;

签与诉讼;及

申请商标、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。


·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收费包括

公证文书正本

附件

代支杂项

·身份证件资料包括

港人申请独资(个体工商户)经营 港人申请独资(个体工商户)经营者身份确认资料包括两部份:

经营者身份证件: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及回乡证(来回内地通行证),或香港特区护照;及

身份核实文件:即身份核实文件,即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,对经营者身份证件的核实文件。

  • 香港公司:上环永乐街148号南和行大厦19楼
  • 电话:852-21377060
  • 传真:852-21375656
  • 杭州公司:浙江省杭州市望江路69号宋都大厦8楼
  • 电话:0571-86816228
  • 传真:0571-86075868
  • 北京公司:海淀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11楼
  • 电话:010-82255218
  • 传真:010-82255155
  • 上海公司:延安西路726号华敏翰尊国际大厦22楼B座
  • 电话:021-62524952
  • 传真:021-62115773
  • 大连公司:大连人民路15号国际金融大厦12楼F座
  • 电话:0411-82506091
  • 传真:0411-82506094
  • 厦门公司:厦门市湖滨南路90号立信大厦12楼
  • 电话:0592-3299299
  • 传真:0592-3299199
  • 青岛公司:青岛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11楼
  • 电话:0532-80902580
  • 传真:0532-80902590
  • 南京公司: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10楼
  • 电话:025-84671161
  • 传真:025-84671194
  • 深圳公司:福田区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栋35楼
  • 电话:0755-33000701
  • 传真:0755-33000723
  • ·广州公司: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8号天誉大厦11楼
  • 电话:020-22082580
  • 传真:020-2208257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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